首页  中心概况  管理制度  教学安排  课程建设  硬件设施  实践创新  师资队伍  教学成果  开放预约 
当前位置: 站点首页 - 管理制度 - 中心制度 - 正文
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暂行)
2017年05月10日     (点击: )

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暂行)

1、贯彻执行学校与学院有关实验室工作的决定和规章制度并结合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制定管理细则。

2、结合实验室情况协同实验室主任编制实验室建设方案、实验室仪器设备申购计划。

3、协助实验教师安排好实验教学任务。负责做好每一次实验前的实验材料、试剂药品、仪器设备等准备工作及预备实验,主动配合实验教师指导学生实验;对已开实验不断改进提高,对新开实验要协助实验教师进行试做及验证。

4、遵守坐班人员考勤制度,在学生做实验期间不得无故离开实验室。

5、按时完成实验室日志,并自查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做好检查记录。

6、做好实验室的试剂药品、仪器设备等资产的管理与维护,协同实验教师合理使用实验经费。

7、协助学院与职能部门做好有关报表的统计工作;总结、推广实验室工作经验,接待来宾的参观交流活动。

8、积极思考并参与实验教学改革,撰写教改论文,不断提高业务素质。高级实验师每年应完成一篇教学论文。

9、认真执行学院关于《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制度》,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10、积极参与学校及学院各项公益活动,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

关闭窗口
澳门尼威斯人网站8311 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red
电话:88663882 地址:武汉市学院路11号澳门尼威斯人网站8311(430062)
版面程序Gu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