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育教学评估

12、如何体现以学生为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12  阅读次数:

答:以学生为中心,就是评价的核心以学生表现和是否获取相应的素质能力进行评价,而且必须考虑全体学生;毕业时的素质要求以及毕业后一段时间应该具备的职业能力围绕着学生培养目标设定;课程体系的安排、师资队伍和支持条件的配备以是否有利于学生达到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为导向;各种质量保障制度和措施的目的是推进专业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高,最终目的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满足职业所需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具体反映在六个方面:

一是对学校办学条件提出明确要求,保证教学的基本投入,且应随着教育事业经费的增长而逐步增长。

二是注重对教学过程的规范管理。指标体系对教师教学、专业与课程建设、教学管理等教学过程的主要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目的是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使学生直接受益。

三是明确要求按国家规定配备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生工作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立德树人、德育为先的理念,有助于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是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主线,多个指标强调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有利于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就业。

五是强调对学生的指导和服务。指标体系中明确要求学校开展“大学生学习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创业教育指导、就业指导与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心理健康咨询等服务”。还要求学校根据学生特点因材施教,搭建学生课外科技及文体活动平台,有激励学生参加的具体措施等,体现了学校要为学生提供全面的服务。

六是重视学生对教学工作和就业工作的评价,体现教育教学“以学生为本”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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